GB 28480 - 2012《飾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規(guī)定》是我國針對飾品有害物質限量的強制性標準,于 2013 年 5 月 1日起正式實施1。以下是關于該標準中金屬飾品有害元素限量測試的一些具體信息:
適用范圍
適用于除珠寶玉石以外的各種材質的飾品,包括金屬、紡織品、皮革等材質的飾品,涵蓋首飾和擺件,如耳環(huán)、項鏈、腕飾、服裝配飾(胸針、領帶夾、皮帶扣等)、雕塑、鐵藝、銅藝等,也包括兒童飾品(指供14 歲及 14 歲以下兒童佩戴的首飾)。
有害元素限量要求
成人金屬飾品:鉛元素的含量不得超過 0.5%(5000mg/kg),鎘元素不得超過 0.2%(2000mg/kg),汞元素不得超過0.2%(2000mg/kg),六價鉻元素不得超過 0.1%(1000mg/kg)。
兒童金屬飾品:除了上述元素限量要求外,還對銻(Sb)的溶出量有要求,同時新增管控項鈷(Co)遷移量≤25mg/kg,兒童飾品中雙酚A(BPA)≤0.1%6。
檢測方法
一般采用被認可的方法測定飾品中有害元素的總含量及溶出量,如使用 X 射線熒光光譜儀進行篩選,再用 ICP -MS(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)進行確證。
判定規(guī)則
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標準要求時,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;若低于強制性標準要求,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;若低于或包含推薦性標準要求,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,但需在檢驗報告中注明實測值以及推薦性標準的標準值;若缺少強制性標準要求,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;若缺少推薦性標準要求,該項目不參與判定,但需在檢驗報告中注明實測值以及推薦性標準的標準值。經(jīng)檢驗,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,判定被抽查產品為“不合格”。
重金屬元素檢測 , 鎳釋放量檢測
廣州水質檢測、廣州土壤檢測、廣東井水檢測、廣東污水廢水檢測,廣州檢測服務、廣州固廢檢測、廣州地下水檢測
廣東水質檢測、環(huán)境檢測、土壤污泥固廢檢測、無損探傷檢測、化妝品檢測
廣州國檢檢測有限公司有限公司:核心價值觀:安全,公正廉潔,尊長敬司,創(chuàng)新為魂,應用為重,勵精圖治。經(jīng)營服務理念:用心服務,用科學檢測技術為客戶發(fā)現(xiàn)、消除火災隱患,追求安全與經(jīng)營效益的雙贏,造福社會。企業(yè)行為準則:方法科學,誠信經(jīng)營,堅持原則,為客戶提供公正、科學、高效的優(yōu)質服務。員工行為準則:誠實守信,尊長敬業(yè);笑看得失,莫議人非;愛崗敬業(yè),和合處世;服務至上;遵章守法,勇?lián)熑?。公司積極鼓勵員工學習中國傳統(tǒng)文化,倡導孝敬、誠信、感恩向...